免费法律咨询
    甘孜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承揽合同 婚姻动态 离婚常识 肖像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甘孜律师
      • 律师信息

      • 甘孜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离婚案件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的,本人是否可以不必出庭?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 没有夫妻感情破裂情形能离婚吗?
      • 离婚协议中未约定的财产能再分割吗?
      •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 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 一方婚前的房子,婚后加另一方名字后的权属如何判定?厦门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 假离婚变真离婚财产能重新分割吗?厦门离婚财产律师
      • 如果丈夫性无能可以离婚吗?
      • 在哺乳期但是想离婚,该如何离婚?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离婚常识

        太仓律师离婚财产分割能否风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6 10:10:01来源:甘孜律师(https://www.00086.net/0836)

        太仓律师离婚财产分割能否风险代理?

        不能。离婚财产分割是不适合风险代理的。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

        我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作出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甘孜律师

        文章来源:甘孜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836/index.php?id=28260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836/index.php?id=28260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法律咨询:离过婚再次登记结婚需要离婚证吗?
      • 律师在线咨询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能全权代理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甘孜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甘孜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