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黔西南州聚众斗殴罪律师|黔西南州寻衅滋事罪律师—杨智律师
    13908593188
    首页 律师介绍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案例 刑事拘留 刑事犯罪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黔西南州聚众斗殴罪律师|黔西南州寻衅滋事罪律师
      • 律师信息

      • 黔西南州聚众斗殴罪律师|黔西南州寻衅滋事罪律师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迷信观念闹纠纷 志愿调解促和谐
      • 民事诉讼中,法律文书生效后、进人执行程序前,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的法律行为有效吗?太仓律师
      • 没有组织妇女卖淫,只是提供场所的,是否构成犯罪?
      • 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实施性侵行为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 强奸幼女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 如果故意杀人致人重伤的话要怎么判?
      • 请问故意伤害混合致伤报案后应该怎么做伤残鉴定?
      • 请问不能认定强奸罪的有哪些?
      • 请问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形有哪些?
      13908593188
    • 当前位置:首页 >> 故意伤害案例

        两次故意伤害第一次没判属于累犯吗?

        发布时间:2022-09-09 12:19:08来源:黔西南州聚众斗殴罪律师|黔西南州寻衅滋事罪律师(https://www.00086.net/083113com)

        网友:两次故意伤害第一次没判属于累犯吗?

        律师:一、两次故意伤害第一次没判属于累犯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认定累犯的条件之一是前罪与后罪都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如果两次故意伤害其中一次没有判刑的,不会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罪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第1条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但是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则没有精神损失费。

        综合上面所说的,故意伤害这种行为很明显威胁到了他人的生命安全,如果存在多次犯罪的话只要被判有了有期徒刑就会构成犯罪,但如果两次犯罪有一次没有判决的话,就不会存在累犯的情形,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黔西南州聚众斗殴罪律师|黔西南州寻衅滋事罪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州聚众斗殴罪律师|黔西南州寻衅滋事罪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83113com/index.php?id=28481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83113com/index.php?id=28481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邻里纠纷的故意伤害罪可以调解撤案吗?
      • 故意杀人罪导致重伤判多少年?: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黔西南州聚众斗殴罪律师|黔西南州寻衅滋事罪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黔西南州强制猥亵、强奸罪律师|黔西南州介绍、组织、容留卖淫罪律师|黔西南州非法拘禁罪律师|黔西南州受贿罪 、行贿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律师|黔西南州聚众斗殴罪律师|黔西南州寻衅滋事罪律师|黔西南职务犯罪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0859318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