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抚州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继承调解 交通诉讼 承包常识 承包政策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抚州律师
      • 律师信息

      • 抚州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土地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吗?
      • 请问交通事故处理几日内可以申诉?
      • 请问交通事故起诉有效期是多久?
      • 请问交通事故纠纷起诉条件是什么?
      • 请问交通事故纠纷起诉要提交哪些材料?
      • 请问在缓刑期间又交通肇事能否取保候审
      • 请问交通事故纠纷起诉要提交什么材料?
      • 请问交通事故对方上诉要多久才能下来
      • 请问交通事故上诉钱怎么给
      • 如果“以租代征”土地改变了用途,承包到期返还时怎么处理?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承包常识

        买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12-20 15:14:56来源:抚州律师(https://www.00086.net/0794)

        一、买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买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是不能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e69da5e887aae799bee5baa631333431356636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无误后再出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人占格分别填写,并注明为共有人。

        当事人之间进行房产交易的,必须对相关证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特别是对于土地使用证则是代表可以合法使用该土地的证明,如果没有该证件,说明该土地使用情况是不合法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抚州律师

        文章来源:抚州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794/index.php?id=27338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794/index.php?id=27338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土地使用权可以置换吗?
      • 律师在线咨询遂宁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抚州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抚州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