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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权属分类大概有哪几种?

        发布时间:2024-05-20 14:42:43来源:抚州律师(https://www.00086.net/0794)

        土地权属分类大概有哪几种?

        一、土地权属分类大概有哪几种

        一种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2113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5261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性质分五类:

        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国家机关4102、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1653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二、土地证有哪些分类

        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目前,中国土地权属单位主要有以下几种:

        1、乡、村集体经济组织;

        2、依法直接从国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3、使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4、跨地区国有工程设施一般以业务主管机关为土地登记单位。非法占用、买卖、租赁土地形成的用地单位,均不能成为土地权属单位。

        使用土地只要不是国家特别批准的,使用土地都是要根据土地的类型以及土地的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会按照季度或者是年度进行缴纳,如果土地使用权限到期的情况下,还想继续使用,只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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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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