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河池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法规 结婚知识 离婚法规 故意伤害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河池律师
      • 律师信息

      • 河池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我们在国内结的婚,对方在国外又跟别人结婚了,我该怎么办?
      • 对方是军人转业,离婚时我能分他的复员费吗?
      • 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玉环婚姻律师
      • 厦门离婚纠纷律师讲解能对离婚前签订的离婚协议反悔吗?
      • 离婚后,由父亲作为监护人,后父亲出现无法担任监护人的情况的,母亲可否担任监护人?
      •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有哪些义务?
      • 婚内女方被男方实施家庭暴力,会被“劝和”吗?
      • 如果故意杀人致人重伤的话要怎么判?
      • 请问故意伤害混合致伤报案后应该怎么做伤残鉴定?
      • 哪些行为构成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故意伤害案例

        对于故意伤害罪最多判多久?

        发布时间:2022-04-29 11:08:58来源:河池律师(https://www.00086.net/0778)

        网友:对于故意伤害罪最多判多久?

        律师:故意伤害罪,最多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基准刑有期徒刑三年;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三)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四)重处特别规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基准刑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故意伤害罪,最高能判死刑,这当然是建立在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前提之下。具体的故意伤害罪量刑,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当事人的悔罪表现来确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故意伤害罪就是在明知犯罪的情况之下还伤害他人,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在进行判决的时候也会结合案件的大小来进行确定,严重者还要高达死刑,所以,对于犯法的事情千万不要做,不然就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河池律师

        文章来源:河池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778/index.php?id=25211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778/index.php?id=25211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帮忙打架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如何处罚?
      • 持有枪支故意伤害他人定性罪名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河池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河池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