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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案件法定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3-31 20:12:39来源:百色律师(https://www.00086.net/0776)

        一、合同案件法定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7、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确定管辖。

        8、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9、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0、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二、物业合同管辖权法院是怎么样规定的?

        1、侵权纠纷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起侵权之诉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

        业主作为被告的,业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业所在地,又有在物业所在地之外的,并非业主购置了物业,物业所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物业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物业管理公司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并非是实施物业管理的所在地,但由于物业管理合同是在物业所在地实施物业管理,因此,物业所在地应认为是合同履行地。

        现实生活,因为管辖权问题导致自己的诉讼无法进行的话也是比较多的,所以大家在选择法院的时候一定要找准法院找对法院,一般情况下。由于合同发生一些纠纷的话,都是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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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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