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桂林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法规 医疗法规 车辆纠纷 偷税漏税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桂林律师
      • 律师信息

      • 桂林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请问合同债权的特点有哪些?
      • 请问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包括哪些?
      • 请问一下附期限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请问合同诈骗犯表现是怎样的?
      • 请问骗取“保证金”是否构成合同诈骗呢?
      • 请问一下合同诈骗管辖权如何确定?
      • 想要了解合同诈骗是怎样的?
      • 请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是怎样的?
      • 请问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怎么填?
      • 请问医疗机构聘用证明去哪里开?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法规

        医疗事故诉讼一审程序

        发布时间:2024-05-20 14:30:22来源:桂林律师(https://www.00086.net/0773)

        医疗事故诉讼一审程序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诉讼一审程序

        1、管辖法院

        患方如提起医疗侵权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由医疗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

        医方如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可选择患方所在地或医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证据保全

        为防止医疗机构伪造、隐匿、篡改、销毁病史或者防止尸体、检验标本等灭失或为了查阅和复制涉案证据,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律师应当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和调取申请。

        3、证据交换与质证

        ⑴审查病史资料是否完整;

        ⑵审查病史资料书写是否符合《病史书写规则》;

        ⑶决定是否申请司法文检鉴定;⑷确定是否存在鉴定不能的情形。

        4、行为能力鉴定

        对涉及精神疾患或患者处于神志不清的医患纠纷案件,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律师应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为能力司法鉴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鉴定材料。

        5、司法文检鉴定

        病史资料或其他证据有伪造、涂改、添加或其它违反《病史书写规则》的,律师应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司法文检鉴定申请。文检鉴定项目一般包括:签名笔迹鉴定、是否连续书写笔迹鉴定、添加、篡、涂改笔迹鉴定等。

        6、法院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医患纠纷案件,法院一般委托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首次鉴定书不服的,律师应当协助当事人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再次鉴定申请。首次、再次鉴定意见有瑕疵或有缺陷的,律师可以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对有瑕疵或有缺陷部分的鉴定意见进行补充鉴定。与诉前当事人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比,法院委托鉴定能够及时发现检材上的问题。

        7、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程序

        一般在不构成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情形下或虽构成医疗事故但鉴定意见在认定过错范围方面过于狭窄,同时通过质证发现鉴定意见与本案的客观事实及诊疗规范、常规等相冲突而提起要求司法机关内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程序。

        8、伤残等级鉴定程序

        为证明患方实际发生损害结果涉及的经济赔偿范围,根据《民法通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规定而向法院申请提起的一种鉴定程序。

        9、营养期限鉴定程序

        发生不良反应不论是否构成伤残等级,该不良反应造成患者用于住院期间的医疗伙食或出院后的营养调理而发生的费用,其计算期限必须针对具体的不良后果由鉴定部门作出鉴定。

        10、护理期限鉴定程序

        发生不良反应不论是否构成伤残等级,该不良反应造成患者部分或全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而必须依赖生活护理的,其护理期限应当由鉴定部门作出鉴定。

        11、医疗依赖鉴定程序

        对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伤残,为维持或恢复组织、器官生理功能需要继续治疗并已形成护理、药物或其它医疗依赖的,对于医疗依赖的期限及费用,应当由司法鉴定机构通过鉴定和评估确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桂林律师

        文章来源:桂林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773/index.php?id=8998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773/index.php?id=89989&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
      • 医疗诉讼一审程序包含哪些内容?详情如下: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桂林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桂林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