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河源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承揽合同 离婚案件 自由法规 肇事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河源律师
      • 律师信息

      • 河源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在国外结婚,可以在国内离婚吗?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对方是外国人,我们在国内领的证,他回国后联系不上了,我怎么离婚?烟台刑事律师
      • 婚后女方生了一个孩子,我杯疑孩子不是自己的,离婚时我该怎么举证?烟台刑事律师
      • 婚后我和男方及其父亲成立了一家公司,男方私自把公司经营收入转入其父亲名下,我们要离婚了,我该怎么办?
      •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厦门专业离婚纠纷律师讲解离婚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卖掉婚前房子换房,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 妇女遭受丈夫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可否请求损害赔偿?
      • 离婚时,女方生活有困难的,可否要求男方提供帮助?
      • 婚姻存续期间签订离婚协议有效吗? 厦门离婚律师咨询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肇事纠纷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赔偿哪些项目呢?

        发布时间:2021-08-16 09:31:38来源:河源律师(https://www.00086.net/0762)

        网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赔偿哪些项目呢?

        律师: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 20年;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河源律师

        文章来源:河源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762/index.php?id=29304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762/index.php?id=29304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车祸全责的赔偿流程有哪些?
      •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河源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河源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