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湛江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雇佣合同 离婚财产 人身攻击 工伤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湛江律师
      • 律师信息

      • 湛江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我们都在德国,但是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要分割,应该在国内起诉还是在国外起诉离婚?
      • 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太仓律师
      • 婚前我为女方购买的结婚钻戒,离婚时能要回来吗?太仓律师
      • 离婚协议里写明了所有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依此协议离婚后,我发现他还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我该怎么办?
      • 婚后男方投资了一家公司,占股 20%。我们要离婚了,他把股权转让了,这个转让行为可以撤销吗?
      • 我们约定房子归我,我给对方折价款,离婚时如何确定房屋价值?
      • 男方给第三者买了房子,离婚时能分这个房子吗?太仓律师
      • 双方婚后购买的军产房,离婚时怎么分?
      • 婚后男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他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 婚前对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了我的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人身攻击

        请问地役权的概念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7-28 11:29:38来源:湛江律师(https://www.00086.net/0759)

        网友:请问地役权的概念是什么?

        律师: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地役权的成立

        我国《物权法》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是指土地、土地上的自然物或建筑物的相邻所有人在使用或经营这些相邻的不动产时,相互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中,一方在使用或经营自己的不动产时,负有不得妨碍对方合理行使权利的义务,同时也有权要求对方不妨碍和侵犯自己权利的合理行使。在相邻关系中的这种权利称相邻权。

        相邻关系中一方为另一方提供的是必要便利,但是地役权中提供的是约定便利。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湛江律师

        文章来源:湛江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759/index.php?id=29912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759/index.php?id=29912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所有权是什么?怎么确定所有权?
      • 请问善意取得的内容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湛江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湛江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