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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法律上超过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可否主张?

        发布时间:2023-05-27 11:16:18来源:韶关律师(https://www.00086.net/0751)

        请问法律上超过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可否主张?

        一、超过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可否主张?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二、合同违约金的类型是什么?

        1、法定违约金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2、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

        违约的种类繁多,违约金合同则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概括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对违约行为不做具体区分,概括约定凡违约即支付违约金。具体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所约定的违约金,如约定根本违约违约金、债务不履行违约金、债务部分履行违约金、债务迟延履行违约金。

        综上所述,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为了保障合同顺利履行,应该写清违约金条款。至于违约金的比例及承担方式,双方自由协商。按照规定也不会超过合同总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法主张。如果无法确定合同违约实际损失金额,就按照违约责任条款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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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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