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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仓律师购房名额违约金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3-05-20 11:31:48来源:恩施律师(https://www.00086.net/0718)

        太仓律师购房名额违约金是多少?

        一、购房名额违约金是多少?

        违约金是可约定,也是可以不约定的。即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如果一方违约并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也要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这个是法定赔偿责任,比较好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定金违约金怎么索赔?

        1、违约金与定金罚则,二者不可并用,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主张。根据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

        三、一房两卖违约金怎么收取?

        出卖人恶意违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综上所述,现在有人将名下的购房名额转让,收取一笔转让费用,双方会订立书面协议。如果转让方违约,收取费用后将名额收回的,造成合同违约。这样,就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如果没约定,则按照转让费的一定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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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恩施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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