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贵阳金牌律师|贵阳十佳律师|贵阳资深律师|贵阳交通纠纷律师—李文琦律师
    18798812529
    首页 律师介绍 交通纠纷 贷款纠纷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贵阳金牌律师|贵阳十佳律师|贵阳资深律师|贵阳交通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贵阳金牌律师|贵阳十佳律师|贵阳资深律师|贵阳交通纠纷律师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单车肇事致伤残,多方联动巧化解!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职工触电惹争端,求助调解终获偿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
      18798812529
    •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诉讼

        请问专利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8-11 14:52:38来源:贵阳金牌律师|贵阳十佳律师|贵阳资深律师|贵阳交通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062808com)

        网友:请问专利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律师:

        1、一次性支付专利费用

        一次性支付其专利的费用,对于专利持有人来讲,好处就是可以一次性的获得高额的收益,哪怕购买者后期使用该专利而无法获得较好的收益的时候,专利持有人也不必为此负责,但是如果该专利,在购买者的手中,发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专利转让人也不可以要求受让者额外支付专利费用。

        对于被许可人来讲,一次性买断专利持有人手中所持有的专利,这样做的好处就是看受让者的眼光和专利的价值,如果在购买之后专利的价值发挥了出来,那么就能获得巨大的收益,但是这样做的风险比较大,购买让需要一次性的支付较高额度的专利费用,而专利到手之后,无法为其实现盈利的价值,那么购买让就处于亏损的状态,虽然是处于亏损的状态,但是也无权要求专利持有人返还其被许可费用。

        2、提成支付

        在双方都不会冒很大风险的情况下,专利持有人和被许可人一般会采用按照专利销量的金额,按照提成的比例支付其专利费。

        按照提成的方式来支付其专利费用,这样对专利持有人来讲,缺点就是没有办法立即获得授予他人使用专利所取得的专利费,以往研究该专利而产生的费用,不能立马实现,并且在授予他人使用的过程中,也不能保证被许可人一定能能够获取良好的利润,综合上述来看,就是不能立即回笼资金,不能保证该专利所获得的利润,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3、专利许可费加提成

        专利许可费加提成,是指被许可人在得到专利之后,需要给专利人支付一笔费用,而后专利在销售的过程中,根据专利的营业额来来计算需要给专利人支付多少费用。

        专利许可与专利转让的区别

        1、专利权归属不同

        专利许可中被许可方仅能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区、以一定方式实施许可方所许可的专利,并支付一定的费用。专利所有权仍在许可方手中,被许可方仅仅只有有限的使用权,许可方有权转让其专利。

        专利转让则不同,转让人丧失所有专利权,受让人获得所有的专利权。受让人成为新的专利权人,有资格完全支配该项专利。

        2、生效条件的不同

        专利许可只需通过许可方和被许可方订立书面合同,以合同中的有关约定作为专利生效的主要参考条件。

        专利转让出需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外,还必须向管理专利的相关部门登记专利转让事项后方能正式生效。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贵阳金牌律师|贵阳十佳律师|贵阳资深律师|贵阳交通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贵阳金牌律师|贵阳十佳律师|贵阳资深律师|贵阳交通纠纷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8798812529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62808com/index.php?id=29352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62808com/index.php?id=29352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专利许可分类包括哪些?
      • 请问专利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贵阳金牌律师|贵阳十佳律师|贵阳资深律师|贵阳交通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贵阳金牌律师|贵阳十佳律师|贵阳资深律师|贵阳交通纠纷律师|贵阳交通事故辩护律师|贵阳知名民事律师|贵阳金牌民事律师|贵阳高利贷律师|贵阳贷款纠纷律师|李文琦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798812529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