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龙岩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买卖合同 交通诉讼 民商事 承包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龙岩律师
      • 律师信息

      • 龙岩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上海金融法院管辖上海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哪些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
      • 土地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吗?
      • 请问商贷转公积金贷有哪些要求或条件吗?
      • 请问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符合哪些条件?
      • 请问交通事故处理几日内可以申诉?
      • 请问没交土地出让金的房子能买吗?
      • 请问一下太原买房限购政策规定是什么?
      • 请问太原买房限购政策?
      • 请问已经办理的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 请问合同违约条款怎么约定,约定后能反悔吗?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承包常识

        村委会能出租土地吗?

        发布时间:2021-08-30 14:26:24来源:龙岩律师(https://www.00086.net/0597)

        网友:村委会能出租土地吗?

        律师:不可以。村委会出租土地需要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村民委员会是村集体的代表,可以依法发包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同时要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发包耕地的,只能向本村村民发包,不得向村外人员发包。

        2、发包荒山等五荒地的,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向任何人发包,但需要提前经本村村民会议通过,并报乡镇政府批准。另外,本村村民享有优先承包权。

        3、上述所有已经发包的土地,只能用于农业项目,不能做非农业建设。

        土地发包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根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请拨全国征地拆迁法律咨询热线:4006161690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龙岩律师

        文章来源:龙岩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597/index.php?id=28969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597/index.php?id=28969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流程是怎样的
      •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该怎么处理: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龙岩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龙岩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