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龙岩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买卖合同 交通诉讼 民商事 承包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龙岩律师
      • 律师信息

      • 龙岩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上海金融法院管辖上海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哪些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
      • 土地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吗?
      • 请问商贷转公积金贷有哪些要求或条件吗?
      • 请问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符合哪些条件?
      • 请问交通事故处理几日内可以申诉?
      • 请问没交土地出让金的房子能买吗?
      • 请问一下太原买房限购政策规定是什么?
      • 请问太原买房限购政策?
      • 请问已经办理的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 请问合同违约条款怎么约定,约定后能反悔吗?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承包常识

        我国农村的出嫁女和入赘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登记?

        发布时间:2022-12-03 09:22:21来源:龙岩律师(https://www.00086.net/0597)

        网友:我国农村的出嫁女和入赘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登记?

        律师:一、我国农村的出嫁女和入赘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登记?

        对于出嫁女和入赘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问题,一定要考虑很可能出现的人地分离实际,确保出嫁女和入赘男能够在原居住地或新居住地确权登记,避免两头漏登或重复登记的现象,切实做到确权登记颁证“簿有其名,证上有名,名下有权”,具体要依据是否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承包地在哪里,就在哪里确权。在新居住地已取得承包地的,本次确权不能在原居住地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应在新居住地进行确权登记。出嫁女在嫁入地取得二轮承包土地,其娘家人全部死亡,属于家庭承包户消亡,不再对其确权登记。

        二、实测面积与承包合同记载的面积不符,如何填写登记簿和新证书?

        确权登记颁证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规,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在登记簿中如实填写“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和“实测面积”。

        而且,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要做到“两不变、三严禁、四不登记”的规定。“两不变”,即: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合同起止年限不变;“三禁止”,即: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严禁借机乱收费、严禁弄虚作假;“四不登记”,即:权属不清的不登记、集中矛盾不解决的不登记、没有开展家庭承包的不登记、经审批改变土地用途的不登记。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龙岩律师

        文章来源:龙岩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597/index.php?id=28610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597/index.php?id=28610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农民在外打工家里土地没有被确权该怎么办?
      • 农村土地确权在农民不知道的情况下村委会找人代签合法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龙岩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龙岩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