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漳州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常识 抵押担保 拆迁安置 工伤赔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漳州律师
      • 律师信息

      • 漳州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请问轻微的工伤评不上鉴定级别怎么办?着急!
      • 抵押给他人的房屋,还可以转让吗?
      • 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如何处理?烟台刑事律师
      • 担保物损毁的,担保物权人如何救济?太仓律师
      • 工人上下班自己摔倒受伤算不算工伤?
      • 请问矿山工伤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 请问民工工伤认定自己申请多久内提出?
      • 公积金可以贷款买车吗?
      • 工伤伤残与交通道路伤残有何不同处?
      • 工伤认定存质疑怎么办?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常识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两者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2-08-31 09:14:47来源:漳州律师(https://www.00086.net/0596)

          网友: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两者有什么区别?

               律师:每次应聘成功以后,千万别忘记了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用合同来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可是你知道什么是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吗?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又有什么区别吗?我们该签哪个合同呢?以下是握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介绍。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什么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

          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 《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

          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以上就是握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介绍,如有需要可以咨询握法网的专业律师。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漳州律师

        文章来源:漳州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596/index.php?id=7795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596/index.php?id=7795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装修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 如何解决出版合同纠纷?: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漳州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漳州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