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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9 09:45:16来源:漳州律师(https://www.00086.net/0596)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什么是电子合同?电子合同的订立程序怎么走?
随着科技的发展,无纸化和电子化办公越来越普及,电子合同也越来越常见,关于电子合同你知道多少呢?什么是电子合同?电子合同订立的程序又是什么呢?以下是由握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介绍。
一、电子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电子合同,是指以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E-mail)等能够完全正确地反映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电子数据讯息的形式,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订立的商品,服务交易合同。
在电子合同中,合同的文本是以可读形式存储在计算机磁性介质上的一组电子数据讯息,该讯息首先通过一方计算机键进内存,然后自动转发,经由通信网络或计算机互联网,到达对方计算机内存中。
电子合同因其载体和操纵过程不同于传统书面合同,故具有以下特点
1.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互联网,以数据电文的方式订立的。这是电子合同有别于传统书面合同的枢纽。
2.电子合同交易的主体具有虚拟性和广泛性的特点,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通过在网络上的运作,可以互不谋面。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可以是世界上的任何天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电子合同生效的方式,时间和地点与传统合同有所不同。传统合统一般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方式表示合同生效,而在电子合同中,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的签字盖章方式被电子签名所代替,而电子合同采取到达生效的原则更为公道,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亦采取此种做法。
4.电子合同所依靠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电子数据以磁性介质保留,是无形物,改动,伪造不易留痕迹,其作为证据具有一定的不可托性。
5.信息传递能够以光速在网络长进行,从而使得电子合同订立所需要的时间大大减少,空间被大大压缩,因而电子合同要约和承诺的有效期比书面合同大大缩短。
二、电子合同的订立程序怎么走
(一)电子合同的与要约邀请
1、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电子合同的要约与要约邀请
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时,发出订约意愿的一方,只要该表示符合我国合同法关于要约的要件,该意思表示就是要约。尽管网络交易具有特殊性,但是在区分要约邀请方面,仍然应以双方的意思表示作为判断的标准,而不应从交易的对象的种类出发。因此,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标准,仍然应回到《合同法》中,这一标准应该是:(1)意思表示的内容是否具体确定;(2)其发出人是否有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意思。
(二)电子合同的承诺
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承诺应具备的条件是:
1、承诺应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做出,或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应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若未规定期限,应在合同期限内做出。《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应符合要约规定的方式。
电子合同的承诺也应符合上述规定,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确定承诺的生效就成为判断电子的非常重要的问题。
以上知识就是握法网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关于电子合同还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朋友,欢迎到握法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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