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赵磊律师
    13940410206
    首页 律师介绍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辩指南 刑事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
        赵磊律师

        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Q Q: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太仓律师李玉龙解释土地相争二十年 联动调解促和谐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员工意外被撞伤,依法合理结此案
      139404102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辩指南

        对罪犯的假释由哪个部门决定

        发布时间:2023-05-04 09:11:53来源: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058112com)

        对罪犯的假释由哪个部门决定

        一、对罪犯的假释由哪个部门决定?

        (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四)对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执行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根据情况,分别适用前款的有关规定

        二、服刑人员假释的条件有几种?

        1、对象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且必须不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刑期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3、实质条件,犯罪分子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三、假释的考验期限是多长时间?

        假释考验期限(要把实际执行期限与假释考验期限区别开,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十三年以上):

        (1)假释的考验期限从假释宣告之日起执行。

        (2)有期徒刑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3)无期徒刑考验期限为十年。

        人民法院不会直接介入对犯罪分子的假释,一般情况下都是服刑监狱认为罪犯符合假释的条件,可以先由同级监狱管理机关进行审核,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同意以后可以制作假释建议书,并上交给高级人民法院。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

        文章来源: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4041020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58112com/index.php?id=28157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58112com/index.php?id=28157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假释可以假释多久?
      • 厦门刑事辩护律师假释刑期过半看守所的算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著名律师|沈阳出名律师|沈阳哪的律师好|沈阳著名刑事律师|沈阳知名刑事律师|沈阳专业刑事律师|沈阳刑事律师排名|沈阳最好律师排名|沈阳最好的刑事律师|沈阳刑事案件律师排名|沈阳哪家律师事务所好|沈阳最好的刑事案件|赵磊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404102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