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淮北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运输合同 担保合同 自由法规 刑事犯罪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淮北律师
      • 律师信息

      • 淮北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能否不向人民法院提供被保全财产信息?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哪民法院管辖?
      • 没有组织妇女卖淫,只是提供场所的,是否构成犯罪?
      • 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实施性侵行为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 请问公共航空运输需要注意什么?
      • 请问如何对搜救调查进行航空救援?
      • 请问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有哪些
      • 请问我国对外国民用航空器有什么特殊规定?
      • 请问关于民用航空器涉外法律责任有哪些
      • 请问航空人员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犯罪

        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实施性侵行为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发布时间:2023-10-30 11:34:14来源:淮北律师(https://www.00086.net/0561)

        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实施性侵行为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小桃(女)是初三学生(15 岁),在上体育课的时候晕倒。同学们将她送到村里的卫生所。卫生所吴医生给小桃输液,吴医生看到小桃长得很漂亮,趁她熟睡,对她实施了性侵行为。吴医生的行为将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吴医生对于小桃具有特殊职责,却利用治疗小桃的机会对其实施性侵行为,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将被处以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扩、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戴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军处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淮北律师

        文章来源:淮北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561/index.php?id=436265&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561/index.php?id=436265&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违反《动物防疫法》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 没有组织妇女卖淫,只是提供场所的,是否构成犯罪?: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淮北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淮北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