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郭钢军律师
    15988262306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离婚常识 财产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
      • 律师信息

      • 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
        郭钢军律师

        手机:15988262306

        律所: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邮箱:415303380@qq.com

        Q Q:415303380

        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区柯桥时代广场A幢802室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解案件需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是否需要经过其同意?
      • 丈夫出轨,我应当如何取证?太仓律师
      • 丈夫出轨,他和第三者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民事案件再审期间,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 财产保全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保全措施?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结婚期间,我父母过世了,他们的遗产是否属于我的个人财产?
      15988262306
    • 当前位置:首页 >> 离婚常识

        离婚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23 14:03:07来源: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232com)

        网友:离婚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

        1、离婚协议财产约定不明确

        在离婚协议书注意的问题中,财产约定不明确是大多数离婚男女都会遇到的问题。通常,比较常见的是当事人会在协议中约定“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看好像他们的财产已经分开了,实际不是这样的,而且还掩盖了跟多对方不知情的财产,尤其是那些对对方财产究竟有多少并不清楚的当事人来说,这种约定是最危险的。而且一但签署生效后,即使起诉到法院,若您没有充足的证据,法院也不会支持的。

        男女双方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其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生效后,女方偶然发现南方在一家公司里有近百万的股权,于是要求男方对次进行重新分割;而男方则辩称,我们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想反悔已经晚了。面对这一事实,女方无法忍受就起诉到法院,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她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签署协议时对该股权的存在并不知情,因此法院没有支持女方的诉讼请求。

        2、协议中设计圈套

        在离婚协议书注意的问题中,设圈套的情况也时常发生,比较常见的约定有:某某财产归女方所有。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在一方当事人在外面有一定资产,而另一方不知情;但对于双方都知道财产的呢?隐瞒财产恶意放故意做出让步的姿态,所以很容易另当事人上当受骗。就这么一句“其余财产归男方所有”就使您永远没有分割财产的机会,除非您有证据证明男方当时有意隐藏了财产!然而做到这一点非常难。

        其实,不仅您感到无奈,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在这种情况下也很难帮您找到证据,所以只能在起草协议时多加注意。最好能请一个专业的婚姻律师来帮您写离婚协议书。

        3、财产分割不公平

        在离婚协议书注意的问题中,财产分割不公的情况通常是由于,当事人为了尽快达到离婚目的,而在财产分割份额上作一定的让步。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

        文章来源: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
        律师:郭钢军【浙江-绍兴】
        执业机构: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0575-8409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55232com/index.php?id=29209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55232com/index.php?id=29209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离婚协议书在什么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
      • 怎么起草离婚协议,应注意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柯桥离婚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绍兴婚姻财产律师|绍兴婚姻房产律师|绍兴专业离婚律师|绍兴离婚纠纷律师|绍兴家庭纠纷律师|绍兴离婚咨询律师|柯桥专业离婚律师|柯桥离婚纠纷律师|柯桥婚姻财产律师|柯桥婚姻家庭纠纷律师|柯桥离婚咨询律师|郭钢军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82623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