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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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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2 09:49:10来源:黔西南州交通肇事罪律师|黔西南州故意伤害律师|黔西南交通肇事逃逸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212com)
请问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算?请问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算?
律师: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伤残或者死亡的民事诉讼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对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影响分别计算。1. 诉讼时效不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而是从当事人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只要你一直向侵权人主张权利限制,计算就不会开始。2. 民法通则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3.涉及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医疗终止或者伤残之日起不再调解。医疗终止或伤残后的第二天计算。天结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时效为3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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