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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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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的鉴定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3-05-17 16:43:31来源:黔西南州交通肇事罪律师|黔西南州故意伤害律师|黔西南交通肇事逃逸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212com)

        一、交通事故的鉴定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1、交通事故的鉴定费收费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因为鉴定项目也比较多,交通事故鉴定费用包括交警处理阶段的车辆检测鉴定、伤者伤情鉴定等费用;法院审理阶段的伤者伤残鉴定、车辆损失鉴定等费用。

        2、鉴定机关不同,具体收费也就不同,患者家属或医疗机构应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并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3、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二、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三、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

        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总之,在交通事故中不是只有伤残鉴定这一项鉴定,比如说还要对当事人血液当中的酒精含量进行鉴定的,酒精含量鉴定也就是测量驾驶员是否有酒驾醉驾的,由此产生的鉴定费直接是交警部门承担的,但伤残鉴定费就得申请人自己先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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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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