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合肥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撰写 离婚案件 故意伤害罪 拆迁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合肥律师
      • 律师信息

      • 合肥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在国外结婚,可以在国内离婚吗?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对方是外国人,我们在国内领的证,他回国后联系不上了,我怎么离婚?烟台刑事律师
      • 婚后女方生了一个孩子,我杯疑孩子不是自己的,离婚时我该怎么举证?烟台刑事律师
      • 婚后我和男方及其父亲成立了一家公司,男方私自把公司经营收入转入其父亲名下,我们要离婚了,我该怎么办?
      •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厦门专业离婚纠纷律师讲解离婚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的法律行为有效吗?太仓律师
      • 卖掉婚前房子换房,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 妇女遭受丈夫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可否请求损害赔偿?
      • 离婚时,女方生活有困难的,可否要求男方提供帮助?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拆迁常识

        请问农村土地确权这七个权证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06 10:43:50来源:合肥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1)

        网友:请问农村土地确权这七个权证是什么?

        律师: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基础,必须先于其他确权工作完成。这个工作,目前全国已经完成,村集体和村民小组应该已经拿到了这个证书。

        2、宅基地使用权证

        3、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主要是指利用集体土地进行的非农建设,包括村办企业、乡镇办企业、联合办企业等,乡镇和村的公益用地,包括医院、学校、活动中心和图书馆等。

        需要着重强调的是,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中央已经放开试点,城乡用地同地同权,是有巨大经济价值的。不知道有没有在这个改革中享受红利的粉丝,出来报个到呗!

        4、承包经营权证

        5、房屋产权证

        这个 需要多说几句,个别省份后面追加农村确权范围,把农房也纳入本次确权范围。

        其中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等5个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确权登记范围。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吉林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由于各省进度不一,更多房屋确权细节敬请关注 微信公号咨询。

        再次强调,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是将来农房抵押贷款的唯一依据,各位农民朋友务必要高度重视,全力把农村房屋产权证拿到手。

        6、林权证

        备注,林权改革是国内在农村最先试点的改革,目前相关规定已经很完善,拿到林权证,就意味着拿到了“聚宝盆”,将来还会有碳交易权推广。

        7、草原权证



        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请拨全国征地拆迁法律咨询热线:4006161690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合肥律师

        文章来源:合肥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551/index.php?id=29662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551/index.php?id=29662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申请材料及流程和标准是怎样的?
      • 请问农村户口迁出后还能迁回原籍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合肥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合肥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