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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予发明专利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4-11-04 14:05:34来源:滁州律师(https://www.00086.net/0550)

        授予发明专利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发明具有新颖性,要求在申请日之前没有同样的发明被公开发表过、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被公众所知。

        2、要具有创造性。与申请日之前的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要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3、具有实用性。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可以产生积极效果。

        一、授予发明专利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截在申请日以后公远见卓识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二、申请发明专利多久公布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受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所以发明专利申请一般是在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布。由于专利公报是定期出版,加之公报版面的限制,特别是我国专利申请量逐年增加,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人员有限,还有审查环节上的原因,此项工作有时也可能推后。

        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授予发明专利之后,一般需要进行多次审查。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来看,从提出授予专利申请之日开始,大概需要十八个月才会公布发明专利。由此可见,对发明授予专利权的审查过程,有多么的复杂和严禁。如果申请的专利并不满足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话,那最终是无法被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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