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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入户抢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09 10:08:19来源:济南律师(https://www.00086.net/0531)

        网友:请问入户抢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认定入户抢劫罪需要注意的问题

        1.是户的范围。 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2.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 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场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3.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内,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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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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