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巴彦淖尔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务法规 自由法规 人身攻击 受理范围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巴彦淖尔律师
      • 律师信息

      • 巴彦淖尔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什么是荣誉权? 妇女的荣誉权遭到侵害后,有权对侵权人提出什么要求?
      • 什么是名誉权? 妇女的名誉权遭到侵害后,有权对侵权人提出什么要求?
      • 请问一下理财公司不给钱怎么办?
      • 请问公司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 请问保险公司诉讼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 请问股东代表诉讼被告的范围有多大?
      • 请问股东属于在职原告吗?
      • 如何计算刑事犯罪追诉时效?
      • 请问一下谁承担动物侵权赔偿责任谁承担动物侵权赔偿责任
      • 请问动物疫病预防措施有哪些?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受理范围

        能否单独对诉讼费提起上诉

        发布时间:2021-08-20 11:27:36来源:巴彦淖尔律师(https://www.00086.net/0478)

        网友:能否单独对诉讼费提起上诉?

        律师:当事人不得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

        对于诉讼费用有异议的,应该如何处理?

        当事人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院长申请复核。复核决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请求复核。计算确有错误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情形有哪些?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情形有哪些?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巴彦淖尔律师

        文章来源:巴彦淖尔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478/index.php?id=29233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478/index.php?id=292339&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什么情形应退还已交的案件受理费
      • 请问民事诉讼起诉条件: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巴彦淖尔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巴彦淖尔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