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乌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承揽合同 劳务制度 受理范围 交通罪名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乌海律师
      • 律师信息

      • 乌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请问公司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 请问保险公司诉讼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 请问股东代表诉讼被告的范围有多大?
      • 请问股东属于在职原告吗?
      • 如何计算刑事犯罪追诉时效?
      • 请问欠钱被多人起诉构成诈骗吗?
      • 庭审过程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 诉讼费用该如何预交
      • 哪些案件可以免交受理费
      • 请问逾期不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应如何处理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受理范围

        法律诉讼标的额费用的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3-06-08 12:39:46来源:乌海律师(https://www.00086.net/0473)

        法律诉讼标的额费用的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一、法律诉讼标的额费用的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林木、车辆、船舶、文物等特定物或者知识产权,起诉时价值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主张过高或者过低的诉讼风险,以原告主张的价值确定诉讼标的金额。

        二、民事诉讼财产类案件的诉讼费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实诉讼标定额的确定并没有什么统一的参考依据,这个得根据原告的诉讼标的物来确定,比如说是对方侵犯到了自己的人身安全,诉讼标的额应该结合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确定了诉讼标的额以后才能确定诉讼费。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乌海律师

        文章来源:乌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473/index.php?id=26912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473/index.php?id=26912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强制执行案件的诉讼标的额1万执行费是多少?
      • 关于诉讼标的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乌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乌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