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大兴安岭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承揽合同 遗产继承 征地法规 医疗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大兴安岭律师
      • 律师信息

      • 大兴安岭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财产继承起争议,依法调解得赡养
      • 继艾 (母)的遗产,我能继承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母亲去世了,我能继承她的遗产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将自家房屋作为公司办公场所,可以吗?
      • 因继承取得房屋的,继承人什么时候取得房屋产权?
      • 因法院生效裁判导致房屋产权转移的,该物权何时变动?
      • 父母可出卖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吗?太仓律师
      • 胎儿是否具有继承遗产的资格?
      • 一方赠与第三者的财产能要回来吗?
      •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可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征地法规

        请问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

        发布时间:2021-07-19 11:21:14来源:大兴安岭律师(https://www.00086.net/0457)

        网友:请问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

        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整承包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统一分配。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案要按有关规定经过民主讨论,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并接受民主监督。”


        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请拨全国征地拆迁法律咨询热线:4006161690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大兴安岭律师

        文章来源:大兴安岭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457/index.php?id=30007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457/index.php?id=30007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土地流转补贴政策有哪些?
      • 请问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哪几个方面?: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大兴安岭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大兴安岭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