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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立案三大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2-12-16 08:47:43来源:绥化律师(https://www.00086.net/0455)

        网友:刑事立案三大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一、刑事立案三大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有犯罪事实

        有犯罪事实,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犯罪事实存在,也就谈不到立案的问题了。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

        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立案必须具备的另一个条件。只有存在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才具有立案的价值。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二、公安立案侦查期限是多久?

        立案后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期限没有规定。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到5个月。

        三、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公检法机关在某种程度上都有义务预防并惩治刑事犯罪,可类似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就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具体到每一种犯罪行为中又有相应的立案要求,比如诈骗罪被骗了几百元的情况下,不可能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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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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