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白山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买卖法规 婚姻自由 征地补偿 财产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白山律师
      • 律师信息

      • 白山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采用暴力方式干涉女子婚姻自由的,是否构成犯罪?
      • 女子出嫁至外村,但是未迁户口,能否享受土地补偿?
      • 请问什么人有资格告对方有重婚罪?
      • 请问告重婚罪的办理机构是哪个?
      • 如果双方没领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事实婚姻吗?
      • 请问涉嫌构成重婚罪被害人有谁?
      • 如果没有领证结婚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算事实婚姻吗?
      • 请问重婚行为由哪个部门受理?
      • 请问法律规定重婚罪由谁告诉?
      • 如果没有结婚证是不是事实婚姻?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征地补偿

        行政征用司法解释中政用的原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6-06 09:16:12来源:白山律师(https://www.00086.net/0439)

        网友:行政征用司法解释中政用的原则有哪些?

        律师:一、行政征用司法解释中政用的原则有哪些?

        (1)合法认定公共需要的存在;

        (2)公平补偿被征用人的损失;

        (3)在占有被征用财产权前,事先支付补偿。

        我国宪法已经对私有财产的征用做出了相应规定,宪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并且在《专利法》、《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等多部法律中做出了不同情况下对土地以外多种权利征收的补偿性规定。

        二、行政征收和行政征用的区别是什么?

        征收和征用相同之处在于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并在给予补偿的前提下,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或剥夺;它们的区别在于征收一般是指对公民财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剥夺,而征用仅是指对公民财产使用权的暂时剥夺(用完之后还要归还),征用大多适用于紧急状态或者军事、战争等特殊紧急情况下。

        行政征收,是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传统征收的特点是:

        (1)征收对象主要是土地等不动产;

        (2)征收的形式是行政行为;

        (3)征收目的是为了公用事业,特别是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4)传统征收以完全补偿要件,而且大多是事先补偿。

        行政征用,是行政主体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性的取得行政相对人财产所有权、使用权或劳务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征用行政出于公共的需要而依据的强制性取得他人的财产,对于此行为一定要遵守国家所规定的原则进行补偿,从而做出先补偿后征用的方式来保障被征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对于征用的赔偿费用不能低于原来的生活水平。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白山律师

        文章来源:白山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439/index.php?id=26766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439/index.php?id=26766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行政征收和行政征用的区别是什么?
      • 法律对行政征用补偿程序是怎么规定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白山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白山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