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白山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买卖法规 婚姻自由 征地补偿 财产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白山律师
      • 律师信息

      • 白山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采用暴力方式干涉女子婚姻自由的,是否构成犯罪?
      • 女子出嫁至外村,但是未迁户口,能否享受土地补偿?
      • 请问什么人有资格告对方有重婚罪?
      • 请问告重婚罪的办理机构是哪个?
      • 如果双方没领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事实婚姻吗?
      • 请问涉嫌构成重婚罪被害人有谁?
      • 如果没有领证结婚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算事实婚姻吗?
      • 请问重婚行为由哪个部门受理?
      • 请问法律规定重婚罪由谁告诉?
      • 如果没有结婚证是不是事实婚姻?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征地补偿

        专业拆迁赔偿纠纷律师解答搬迁补偿款发放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6-19 09:00:10来源:白山律师(https://www.00086.net/0439)

        专业拆迁赔偿纠纷律师解答搬迁补偿款发放流程是什么?

        一、搬迁补偿款发放流程是什么?

        1、公告

        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2、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公告、征地补偿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争议的处理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5、补偿费用的支付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情况支付。

        二、住宅房屋所有人的拆迁补偿的标准

        (l)拆除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

        (2)拆除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及成新,结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

        (3)拆除私有自住住宅房屋和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除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按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进行补偿。

        针对于拆迁,政府一定会将拆迁地的相关土地所有权人的切实利益妥善处理好。一般来说,双方会在之前就对相关的征地补偿金进行一定的协商,双方如果协商不下的话,那么就不能够将该土地进行征收,不能够对土地进行动工,并且不能够长行,要求所有权人对拆迁意向进行同意。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白山律师

        文章来源:白山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439/index.php?id=25880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439/index.php?id=25880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城市自建房拆迁土地补偿办法中规定的补偿方式有哪些?
      • 行政征用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白山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白山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