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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刑事辩护律师如何定罪参与组织卖涉黄看风罪?

        发布时间:2023-05-08 10:06:18来源:朝阳律师(https://www.00086.net/0421)

        厦门刑事辩护律师如何定罪参与组织卖涉黄看风罪?

        一、如何定罪参与组织卖涉黄看风罪?

        1、这种行为涉嫌构成协助卖淫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如果卖淫、嫖娼的处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二、协助卖淫罪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在外面看风当然就是怕被公安机关逮住卖淫嫖娼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所以说,在卖淫案件当中,所有的参与人,包括嫖娼者,卖淫者,组织卖淫的,介绍卖淫的,还有在外面望风的这些人,都要根据各自的所作所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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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朝阳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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