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阜新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雇佣合同 分居关系 医疗诉讼 交通逃逸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阜新律师
      • 律师信息

      • 阜新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关于医院卖假药应双倍赔偿的案例解析
      • 孟某医疗纠纷案
      • 关于医疗过错案例
      • 沈某医疗纠纷案
      • 医疗事故纠纷案例及分析
      • 患者脑部受伤死亡,医院诊治存在过错, 终审获赔37万余元!
      • 药品医疗事故案例分析
      • 典型的医疗事故案例
      • 低热患者,门诊输液死亡谁应该负责?
      • 患者就诊时气死谁应该负责?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诉讼

        患者就诊时气死谁应该负责?

        发布时间:2022-12-12 08:44:53来源:阜新律师(https://www.00086.net/0418)

        网友:患者就诊时气死谁应该负责?

        律师:我国正在加大在医疗方面的投入,目的就是为了提高患者就医水平,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在发生医疗事故后我们应该吸取教训,及时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个相关案例吧。


        案例

        老人就诊,气死在医院门诊

        一.事故经过

        一位老人因感冒去某医院看病,在收费处因故换了三次科室,收费员不耐烦了,就在挂号单上写了三个字:老混蛋。老人候诊时看到这三个字,气得当场心脏病发作,最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分析

        本案中,老人是在候诊时死亡的,按现行的有关规定,老人还未进入诊疗护理过程中,不属于医疗事故。本案中,挂号员不但没有协助病员,反而出言辱骂,是典型的违约行为,医院和挂号员应承担对老人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而不是承担医疗事故的责任。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强化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树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

        2.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各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

        3.切实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在言行,行为举止上讲究文明礼貌,对待病员一视同仁,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现念。

        4.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医疗中应以病人为中心,注重人性化服务,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加强医患沟通,营造正常良好的医疗氛围。

        阜新律师

        文章来源:阜新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418/index.php?id=9009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418/index.php?id=9009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医疗事故纠纷诉讼案例
      • 低热患者,门诊输液死亡谁应该负责?: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阜新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阜新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