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锦州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银行担保 民间借贷 经济案件 商账追收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锦州律师
      • 律师信息

      • 锦州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于 2019 年1月1日前作出的有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垄断的第一审民事判决、裁定,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想问一下朋友作为反担保人想要取消担保。反担保人怎么取消担保?
      • 请问担保合同中约定抵押质押担保期间有效吗?
      • 如果把房产抵押给个人合法吗
      • 请问动产抵押合同何时生效?
      • 请问抵押担保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 请问多个抵押物为一个债权担保是怎样规定的?
      • 如果签订债权抵押协议要注意什么呢?
      • 请问一下抵押权转让如何作为其他债权担保?
      • 请问汽车债权抵押要什么证件?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银行担保

        关于不动产抵押担保需要注意哪些?

        发布时间:2021-12-14 11:30:37来源:锦州律师(https://www.00086.net/0416)

        网友:一、关于不动产抵押担保需要注意哪些?

        律师:《担保法》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抵押权与出租权是房屋所有人的个人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但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物出租的如果未书面告知承租方该财产已抵押造成承租方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方对该不动产已进行抵押造成承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个人承担。”可见后成立的承租权对先设立的抵押权无对抗力,抵押权人实现权利时可以不考虑租赁事实的存在租赁关系对于受让人无约束力。

        同时应当注意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由于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致使承租人不能行使承租权的承租人可以据此主张违约请求权。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二、不动产抵押登记担保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担保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时间的担保时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时间里和前款规定的担保时间里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时间里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时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时间和前款规定的担保期间,债权人没有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锦州律师

        文章来源:锦州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416/index.php?id=28611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416/index.php?id=28611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担保担负责任的规定情形有哪些?
      • 请问作为担保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锦州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锦州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