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濮阳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银行合同 劳动仲裁 继承法规 征地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濮阳律师
      • 律师信息

      • 濮阳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人民法院作出诉前保全30日内,申请人未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应当如何处理?
      •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应当如何处理?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女工怀孕之后被克扣工资,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 女工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 请问劳动仲裁是向公司所在地仲裁吗
      • 请问离职后工资不发仲裁有效果吗
      • 请问多久不开工资能劳动仲裁
      • 请问公司不给提成可以仲裁吗
      • 请问劳动仲裁如何证明工作超时?
      • 请问劳动仲裁后公司上诉要多长时间?
      • 请问劳动仲裁法人会坐牢吗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征地法规

        征收土地政策是怎样的?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做了哪些变更?

        发布时间:2024-10-16 10:29:58来源:濮阳律师(https://www.00086.net/0393)

        征收土地政策是怎样的?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做了哪些变更?

        一、征收土地政策是怎样的?

        征收土地政策是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有所变化;对之前产生争议的问题进行了答疑。

        二、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3、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做了哪些变更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土地被征收的话,那么也不需要太过于担心,虽然说不能够在土地上面种植一些作物,已经获得自己的一个生活的来源,但是国家也会看不到这一点的来进行一些方面的补偿。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濮阳律师

        文章来源:濮阳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393/index.php?id=24437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393/index.php?id=24437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黔石高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湖南农村征收土地价格是怎么样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濮阳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濮阳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