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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能否确权?

        发布时间:2021-08-26 10:07:46来源:洛阳律师(https://www.00086.net/0379)

        网友: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能否确权?

        律师:未批先建,是指没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或者获得相关手续而私自先建造建筑,该建筑为违法违章建筑。对于农户未经依法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变成宅基地的以及其它设施的,暂不登记,对获准建设房屋的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

        公益用地占用如何确权?

        对村组内所建公路、机耕路、塘、坝、渠、学校、办公室等生产公益事业占用的承包地,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未享受一次性补偿的,仍按原农村二轮可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到户清册备注栏中注明情况。

        孤寡、单身户、五保户如何确权?

        农村二轮承包时,因无能力种田、村组照顾未分田的孤寡、单身户、五保户,按无田户处理,不予确权登记。

        转租和外包的土地如何确权?

        承包农户代种他人承包地的。现代种户要求确权的,原则上不予确权。

        承包户家庭人员死亡的如何确权?

        家庭承包人员死亡的,其他成员还存在,也没有与家庭死亡人员分户的,家庭承包户没有消亡,还按原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家庭承包户消亡的,原家庭承包土地不予确权登记(死亡人员与原家庭承包人是分户的,死亡人员单独立户的;死亡人员的原家庭人员迁入设区的市或转为国家在职公职人员或婚嫁后在居住地已取得承包田,只剩死亡人员的;死亡人员属孤寡户)。

        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如何确权?

        对承包地被依法征(占)用,已得到相应补偿,在确权登记工作中,一律从承包地块的面积中减除,进行变更登记。

        确权补助是多少?

        中央财政按照10元/亩的补助标准实行定额补助。省财政对所有涉农县(市、区)予以定额补助。


        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请拨全国征地拆迁法律咨询热线:400616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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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洛阳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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