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信阳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征地法规 财务税收 高利贷常识 刑辩指南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信阳律师
      • 律师信息

      • 信阳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请问涉黄场所会计拘留几天?
      • 请问涉黄可以不拘留吗?
      • 请问套路贷不是主犯怎么判?
      • 如果想要保外就医申请书要怎样写?
      • 请问一般纳税人退税政策的规定有哪些?
      • 请问征地有征地批文就合法吗?
      • 请问耕地休养生息,粮食生产还有保障吗?
      • 请问土地因撂荒被收回,能要回来吗?
      • 请问试点地区农村土地确权的进展如何?
      • 请问农民对土地确权常见误解有哪几种?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征地法规

        农村宅基地建房有哪些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1-08-13 10:41:36来源:信阳律师(https://www.00086.net/0376)

        网友:农村宅基地建房有哪些新规定?

        律师:1.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

        这种情况就是翻盖旧房子或是在已经批下来的宅基地上建房。根据规定,建房的村民需要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通过村民会议。之后拿着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证明、户籍证明、要盖房子的施工图或方案图、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等材料去乡(镇)政府审批,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能安心的盖房了。

        2.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

        申请流程与上面基本一致,不同的是乡镇政府初审通过后,还要报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另外材料准备方面,除了户籍证明等三项,需占用农用地的,要提供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拟占用农用地的情况说明。

        3.建造3层及以上楼房

        农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不得承揽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村住房建设。并要求凡是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应当委托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并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纳入工程质量监督。

        4.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

        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和农民自主管理。主要是针对宅基地超面积使用,对超出标准但是已经开始建设的农村宅基地,对确认超占的面积进行有偿使用。

        对符合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自愿放弃建房资格或是自愿退出宅基地的给予补偿和奖励。

        过去自己家翻盖房子,只要不是邻里闹矛盾,村里一般不会干预。虽说比起现在的严格那时候盖房子比较自由,但是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宅基地确权到户、拆迁补偿等法律规定遇上当时建房的不合规定,损害的还是村民的切身权益。所以期望国家能制定并落实更加尊重村民意愿、维护村民权益的宅基地相关法规,老百姓自己也要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保护好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请拨全国征地拆迁法律咨询热线:4006161690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信阳律师

        文章来源:信阳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376/index.php?id=29322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376/index.php?id=29322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农村土地宅基地确权后如何流转?
      • 农村宅基地到期可以续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信阳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信阳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