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平顶山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运输合同 征地补偿 民事纠纷 贷款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平顶山律师
      • 律师信息

      • 平顶山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所有的民事纠纷都可以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开庭?
      • 民事纠纷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白愿履行后,能否再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进行抗辩?
      • 民事纠纷中,保证人是否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如果其不主张时效抗辩,承担责任后能否向主债务人追偿?
      • 民事纠纷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从何时起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占有的财产被他人侵占的,在多长时间内可以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 股权可以出质吗?太仓律师
      •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都需要公开进行质证吗?太仓律师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是否需要新的举证期限?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运输合同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公路无偿道路运输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发布时间:2023-11-13 09:14:02来源:平顶山律师(https://www.00086.net/0375)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公路无偿道路运输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路无偿道路运输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路无偿道路运输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负责装卸时 ,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实行责任运输。安排装货的车辆 ,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装运鲜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承担专门约定的义务。

        二、公路运输合同任何定义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国内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以及个人或联户之间,为了实现特定货物运输任务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要求托运货物的一方,称为托运方,承接货物运输任务的一方,称为承运方。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体资格包括:公路货物运输企业及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方必须持有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否则,承运方无权对外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运输执照的主体包括:专业汽车运输企业(国营或集体)、工业企业运输队(在完成本企业运输任务以后所承接的任务)、联合运输企业和农村经营运输的专业户。

        三、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应具备合法手续

        1.代订货物运输合同,被委托单位必须持有委托单位证明,并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

        2.长大、笨重货物、危险品、国家限运以及需要办理检疫、商检、海关、公安、监理手续的货物,在交运前,托运方必须提供有关机关的准运证明,托运鲜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向车站说明最长的允许运输期限,并办理双方商定的专项手续。

        无偿道路运输过程中,需要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法律义务进行明确的说明,并且对于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出应对的方式,以免发生事故的时候,就承担责任方面发生纠纷,导致合同双方利益受损。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进行详细的拟定细节。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平顶山律师

        文章来源:平顶山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375/index.php?id=16511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375/index.php?id=165119&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太仓律师:单方撕毁合同违约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 合同违约金为0合理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平顶山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平顶山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