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新乡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法规 劳务合同 故意伤害罪 房产投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新乡律师
      • 律师信息

      • 新乡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的法律行为有效吗?太仓律师
      • 请问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可以辞职吗?
      • 请问雇佣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 请问劳动合同签约3年公司辞退怎么办?
      •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可领失业金吗?
      •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 如果要回迁房无产权证如何公证?
      • 房屋过户需要找律师吗?
      • 请问房屋过户纠纷诉讼需要找律师吗?
      • 请问政府部门出售房产要交税吗?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务合同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定罪

        发布时间:2021-08-31 15:53:41来源:新乡律师(https://www.00086.net/0373)

        网友: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定罪

        律师: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很有可能情况会有所不同,如果说有一些老板实在没有钱的话,这本身是另外一回事,最怕的就是有的老板恶意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我国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或者说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情况下,经过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然不支付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会出用人单位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单位犯欠款罪的,对于单位判罚罚金,而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的负责人员,依照钱款的规定处罚。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国家进行了严肃的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定罪既然已经有了法律方面的规范,农民工真正工作的时候,也没有必要过分的纠结自己工资的问题,而且社会当中现在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的行为是非常鄙视的,哪一个老板拖欠哪一个老板会受到非常严重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新乡律师

        文章来源:新乡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373/index.php?id=28810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373/index.php?id=28810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公司拖欠工资法院如何执行?
      • 假释考验期由谁来负责执行?: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新乡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新乡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