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衡水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消费维权 不当竞争 借款合同 公司合同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衡水律师
      • 律师信息

      • 衡水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感觉买到了假烟,请问假烟打12313有用吗?
      • 请问怎么去工商局投诉?
      • 如果我要买二手车要交税吗,要交什么税?
      • 如果要分批交付标的物合同怎么规定?
      • 请问二手车上牌流程具体步骤有哪些呢?
      • 请问如何防范商务合同诈骗?
      • 请问法律层面中互易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 请问意向性合同模版的格式是怎样的?
      • 请问一下厂房转让合同简单版协议书要怎么写?
      • 请问公司中的合同订立?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消费维权

        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批捕了最高判刑几年?

        发布时间:2022-10-14 08:55:40来源:衡水律师(https://www.00086.net/0318)

               网友: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批捕了最高判刑几年?

        律师:一、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批捕了判刑几年?

        1、《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5、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何认定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罪的界限

        其界限是:①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销售额);或者②当场查获的伪劣产品价值15万元以上(即"查处额")。

        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140条)与其他具体的生产、销售特殊的伪劣商品犯罪(第141条至第148条之罪)的区别

        3、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达到第140条之罪数量标准的,即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或者当场查获的伪劣产品价值15万元以上,构成第140条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例如,生产、销售劣药,卖了5万元,但是没有造成人体损害的结果,只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能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因为生产、销售劣药罪要求造成损害人体健康的后果才构成犯罪。

        综上所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构成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场查获的伪劣产品价值15万元以上,构成犯罪,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最高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衡水律师

        文章来源:衡水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318/index.php?id=26567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318/index.php?id=26567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作品版权卖了还能署名吗?
      • 请问大产权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衡水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衡水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