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衡水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消费维权 不当竞争 借款合同 公司合同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衡水律师
      • 律师信息

      • 衡水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感觉买到了假烟,请问假烟打12313有用吗?
      • 请问怎么去工商局投诉?
      • 如果我要买二手车要交税吗,要交什么税?
      • 如果要分批交付标的物合同怎么规定?
      • 请问二手车上牌流程具体步骤有哪些呢?
      • 请问如何防范商务合同诈骗?
      • 请问法律层面中互易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 请问意向性合同模版的格式是怎样的?
      • 请问一下厂房转让合同简单版协议书要怎么写?
      • 请问公司中的合同订立?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不当竞争

        请问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能同时主张吗?

        发布时间:2022-02-24 15:05:20来源:衡水律师(https://www.00086.net/0318)

        网友:请问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能同时主张吗?

        律师: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能同时主张吗?企业和商户在注册商标之后即享有该商标相关的法律权益和权利,其他任何无关人员不得侵犯其商标权利。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包括商标相关不正当的注册、侵权、冒用等行为。在同一个案件中可同时主张对方对于商标的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只要有相关事实依据证据,可请律师协助同时以多种理由进行上诉。

        一、商标侵权行为

        (一)商标侵权是什么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工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这类侵权行为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种: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第一种行为是假冒行为,其余三种是仿冒行为。假冒注册商标是最严重的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

        1、《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商标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什么是商标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是对方在想同行业、相同领域、注册与原商标持有人类似的商标来在相同市场进行销售。商标侵权是模仿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来销售相同产品。两者有些相同近似。不正当竞争是反不正当竞争法限制,商标事由商标法限制。

        (二)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

        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所说的经营者强调的是从事了经营活动的主体,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资格或能力。这里所说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后者包括非法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2、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3、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

        (三)和商标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欺诈性交易方法: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既是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我国设立了专门适用于商标侵权问题的商标法规,主要包括十种商标侵权行为。另外不正当竞争法法规中也设置了和商标相关的法规,伪造冒用,都属于商标不正当竞争行为。有诉讼需要可以在律师365直接咨询专业律师。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衡水律师

        文章来源:衡水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318/index.php?id=20939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318/index.php?id=20939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细则是什么?
      • 恶意挖人与不正当竞争是否是同一个性质?: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衡水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衡水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