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廊坊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征地法规 金融合同 经济纠纷 辩护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廊坊律师
      • 律师信息

      • 廊坊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重组家庭闹矛盾,经调解和平分手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以案解析:王老师家烦心事,上门调处解忧愁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司法解释
      • 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法规规定
      • 村民对被征收的土地补偿有异议,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一方资不抵债,另一方要中止或提供担保,合理嘛?
      • 案例解析:遇到价格约定不明的合同如何处理?
      • 民事案件起诉前或仲裁前,利害关系人为避免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张补的损害,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 我们要离婚了,我怀疑对方伪造了债务,我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征地法规

        请问在农村租了一块地遇到国家征收,补偿费怎么分配?

        发布时间:2021-07-19 10:28:17来源:廊坊律师(https://www.00086.net/0316)

        网友:请问在农村租了一块地遇到国家征收,补偿费怎么分配?

        律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实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2点就直接可以看出来,补偿肯定是有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条规定:

        1、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2、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也就是说,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应由土地的承包方享有,即出租方、转包人。而青苗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即承租方。


        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请拨全国征地拆迁法律咨询热线:4006161690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廊坊律师

        文章来源:廊坊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316/index.php?id=30007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316/index.php?id=30007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土地确权应不应该财产权化?
      • 请问在农村租了一块地,还没到期就遇到国家征收,补偿费怎么分配?: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廊坊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廊坊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