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邯郸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争议 买卖合同 担保合同 保险合同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邯郸律师
      • 律师信息

      • 邯郸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案例解析:执行政府定价的合同,如遇价格调整怎么办?
      • 法律规定合同的哪些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 人民法院对诉讼争议标的以外的财产进行保全,案外人对保全裁定或者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不服的,应当如何处理?
      • 诉讼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吗?玉环律师
      •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能否不向人民法院提供被保全财产信息?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悬赏广告有法律效力吗?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复印件、复制品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既提出管辖权异议,又对起诉状内容进行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法定代理人与监护人有什么不同?太仓律师
      •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买卖合同

        关于购房违约责任应该怎么写的?

        发布时间:2022-01-12 13:50:30来源:邯郸律师(https://www.00086.net/0310)

        网友:关于购房违约责任应该怎么写的?

        律师:对于购房的违约责任需要由双方来进行书写,从而在一方违约时可以按约定的来进行支付赔偿额。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3、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综合上面所说的,违约责任一般是由不履行合同的一方来进行承担,因此,双方在约定的时候就要协商清楚,不仅要注明清楚承担的方式以及还有应该要赔偿的金额,只要所约定的条款没有存在不合法的行为,那么这份合同的成立就算是有效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邯郸律师

        文章来源:邯郸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0310/index.php?id=28260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0310/index.php?id=28260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合同违约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 合同双方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诉讼如何进行?: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邯郸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邯郸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